WEEE指令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WEEE指令(2002/96/EC)全称为“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回收指令”。
WEEE指令是生产者负责的指令,由生产者为指令的实施付费。生产者承担电子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所发生的费用,费用承担机制由2005年8月13日展开。生产者需无偿从个人或零售商手中收回电子废弃物,并告知使用者相关回收信息,回收标志还必须标识在产品上。
A. 实施WEEE指令案的目标
实施WEEE指令案的目的,最主要的就是防治电子电气废弃物(WEEE),此外是实现这些废弃物的再利用、再循环使用和其它形式的回收,以减少废弃物的处理。同时也努力改进涉及电子电气设备生命周期的所有操作人员,如生产者、销售商、消费者,特别是直接涉及报废电子电器设备处理人员的环保行为。
B.WEEE指令条适用范围
WEEE指令案适用于以下十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用户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大型静态工业工具除外),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和被感染产品除外),监测和控制器械,自动售货机。其中第一大类的“大型家用电器”和第二大类的“小型家用电器”属于家用电器范畴。下表列出以上各类别电子电气设备下的产品目录。本指令案将在不违背欧盟关于安全的健康要求的法律和欧盟关于废物管理的特殊法规的前提下适用。与保护欧盟成员国重要的安全利益相关的设备、武器、军需品的战争物资不适作本指令。
“电子电气设备”(WEEE)指的是属于表2所列类别下的、设计使用电压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V和直流电不超过1500V的、正常工作需要依赖电流或者电磁场的设备和实现这些电流与磁场的产生、传递和测量的设备。“电子电气废弃物”(WEEE)指的是按照欧盟第75/442/EEC号指令第一条(a)款定义确定为废弃物的电子或者电气设备,包括在产品抛弃作为其一部分的部件所有成分、部件和消耗件。
C. WEEE的分类收集
1、欧盟成员国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降低电子电气废弃物以未分类废弃物而处置的比例,并实现电子电气废弃物高水平的分类收集。
2、对于来自私人家庭的电子电气废弃物,欧盟成员国应确保在2005年8月13日前建立允许消费商和销售商将这些废弃物免费送回的系统。欧盟成员国应特别考虑人口密集,确保必要的收集设施的可用性的可达性。
3、销售商在供应新产品时,应有责任确保这些废弃物能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免费返回其手中。欧盟成员国可以执行确保电子电气废弃物回收不对最后拥有者造成更大因难和这些系统对最后拥有者免费的条款。使用这一条款的欧盟成员国应通知欧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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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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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家用器具 |
大型制冷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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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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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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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大型食物冷藏、保存和贮存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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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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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甩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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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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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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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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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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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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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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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型烹饪和食物加工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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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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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暧炉等其它大型加热房间、床、供坐家具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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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扇等空调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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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吹风、通风换气和空调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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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家用器具 |
真空吸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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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清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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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针织、编织和其它纺织加工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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熨斗和其他熨平、轧平以及其他衣物护理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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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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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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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磨机、咖啡机和开启或密封容器或包裹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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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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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刀、吹发、刷牙、剃须、按摩器具和其他身材护理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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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手表和其他测量、指示或记录时间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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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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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 |
集中数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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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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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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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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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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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上电脑(包括CPU、鼠标、屏幕和键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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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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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事本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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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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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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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和电子打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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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式和台式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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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信息收集、贮存、处理、演示或通讯和产品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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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终端和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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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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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报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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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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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电话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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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绳电话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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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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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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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过电讯传输声音、图像传输或其他信息的产品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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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用器械 |
收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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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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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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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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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保真录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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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音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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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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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过电讯以外的发送声音和图象技术录象或复制声音或图象的产品或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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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器材 |
荧光灯管、家用荧光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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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式荧光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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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凑型荧光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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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度放电管。包括压钠管和金属卤化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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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钠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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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照明或用于发射或者控制灯光的设备,白炽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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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和电气工具(大型固定工业工具除外) |
钻孔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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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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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纫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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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木材、金属和其他材料进行旋转、碾磨、磨光、研磨、锯开、切割、修剪、钻孔、打洞、打孔、折叠、弯曲或加工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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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铆接、打钉或者拧紧或者除去铆钉、钉子、螺丝或类似用途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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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它方式对液体或者气体物质进行喷雾、涂敷驱散或其它处理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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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割草或者其它园林活动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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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
电动火车或者赛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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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图像游戏控制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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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象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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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自行车、跳水跑步或者划船等的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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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电子或者电气组件的运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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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币投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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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设备(所有被植入的和被感染的产品除外) |
放射治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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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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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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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部通气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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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医学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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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诊断实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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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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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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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精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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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诊断、预防、监测、处理、减轻疾病、伤痛或者残疾的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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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和控制器械 |
烟雾探测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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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调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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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或者实验用的测量、称重或校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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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调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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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用于工业装置(如在控制板上)的监测和控制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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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 |
热饮料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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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热饮或罐头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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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产品自动售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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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取款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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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所有产品的所有器具 |
4、生产者应确保准备好回收来自非私人家庭使用者的废弃电子电气废弃物。成员国应确保最晚至2006年12月31日(希腊和爱尔兰可以延长24个月)。每个私人家庭年收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量至少达到人均4公斤。
D.WEEE的处理 1、欧盟成员国应确保生产者或者代表其的第三方,根据欧盟法律,建立使用最佳的可用的处理、回收和循环技术的系统,负责电子电气废弃物的处理。生产者可独自或联合建立此系统。处理至少包括将除去所有液体。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材料和组件的选择性处理要求如下:
1)至少包括下列物质、配制件和组件,必须从任何分类收集的废弃电子电气设备中除去:
① 含有多氯化联(二)苯(PCB)的电容器;
② 含有水银的组件;
③ 电池;
④ 移动电话的印制线路板,和表面积大于10cm⒉的其他装置的印制线路板;
⑤ 调色剂筒、液体、糊浆以及彩色调色剂;
⑥ 含溴化阻然剂的塑料;
⑦ 石棉废弃物和含石棉的组件;
⑧ 阴极射线管:
⑨ 含氯氟烃(CFC)、含氢氯氟烃(HCFC)含氯氟烃(HFC)、碳氢化合物(HC);
⑩ 气体放电管:
⑪ 表面积大于10cm⒉的液晶显示屏(带有适当的包装)和所有的带有气体放电管的显示屏;
⑫ 外部电揽;
⑬ 欧盟委员会1997年12月5日关于适应理事会关于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和标签的第67/548/EEC号指令规定的技术进步的第97/69/EC号指令描述的含有难熔陶瓷纤维的组件;
⑭ 含放射性物质的组件,低于理事会1996年5月13日关于规定保护工人健康和公众免受电离辐射危险的基本安全标准的第96/29/Euratom号指令第3条和附件1中设置的免除极限值的组件除外;
⑮ 含相关物质的电解电容器(高度>25mm,直径>25mm或者按比例类似容积)。
2)分类收集的电子电气废弃物的下列组件要按所示的进行处理:
① 阴极射线管:要去除荧光外套;
② 包含消耗臭氧或者使全球变暖潜在值高过15的气体设备,例如包含于泡沫和泠葳电路中的设备:这些气体必须被正确地抽出和处理。消耗臭氧的气体必须按照2000年6月29日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关于破坏臭氧层物质的第(EC)NO.2037/2000号规则进行处理;
③ 气体放电管:应除去水银。
为保护环境,欧盟成员国可为处理收集的电子电气废弃物制定最低质量标准。选择此质量标准的欧盟成员国应通知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将公布印刷这些标准。
欧盟成员国应确保任何从事处理业务的企业或公司在贮存和处理电子电气废弃物时要遵守以下技术要求。
1)电子电气废弃物处理前的贮存(包括临时贮存)地点:
① 适当面积的带有溢出收集设施;
② 能覆盖适当面积的防风雨设备;
2)电子电气废弃物处理地点:
① 适当面积的带有溢出收集设施;
② 已分解部件的适当贮存;
③ 用于贮存电池、含PCB/PCT电容和其他如放射性废物的有害废弃物的适当容器;
④ 按照健康和环境规定处理水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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