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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指令》(2009/28/EC)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可再生能源发电促进指令(2009/28/EC)为欧盟成员国制定了非常远大的目标,要求在2020年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比率达到20%,其中运输领域要达到10%。指令还要求成员国制定国家行动计划,为包括生物质能源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确定清晰的路径。下面介绍该指令的主要内容。

    指令2009/28/EC的制订进程

    2007年1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能源/气候变化提议,以应对能源短缺和气候变化问题,该提议与欧盟整个能源体系的“20-20-20”目标是一致的,还针对运输领域额外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的“10”的目标,即:
    能源效率提高20%;
    温室气体(GHG)排放减少20%;
    到2020年,欧盟能源中至少20%是可再生能源;
    到2020年,运输领域中至少10%是可再生能源。
    要达到这些目标,欧盟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例如2007年可再生能源的份额仅占8.5%,要在2020年达到20%,必须依靠所有成员国在所有领域的全力合作。为此,需要在整个欧盟层面,不仅是成员国层面来制定措施,还需要为成员国分配具体的指标。
    2008年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该议案的立法程序。在经过近一年的意见征求和协商后,于2008年12月正式由欧盟议会批准通过,并最终于2009年4月由欧盟理事会表决通过,指令的编号确定为2009/28/EC,于2009年6月5日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发布。欧盟所有成员国必须在2010年12月5日之前,将指令转换为本国法律。
    2009/28/EC在OJ发布20天后,即2009年6月25日开始实施,并逐步取代关于电力市场可再生能源的2001/77/EC指令和关于运输领域可再生能源的2003/30/EC指令。其中2001/77/EC的第2、3(2)和4至8条,以及2003/30/EC的第2、3(2)、3(3)、3(5)、5和6条都从2010年4月1日起废止,两个指令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面废止。

    指令2009/28/EC的主要内容

    指令2009/28/EC规定了欧盟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一般性框架,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促进更清洁的交通运输。其核心内容是到2020年,整个欧盟的能源消耗中,至少有20%来自可再生能源;此外每个成员国的运输领域能源消耗中,至少有10%来自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