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声明 | 注册
邮箱: js_wto@163.com
电话: 025-86500544
市场准入 > 出口 > 重点出口产品 > 轻工纺织 > 家具 > 中国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中国质量报》 字号: [ ]

2012年8月1日,我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007-2011)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家具行业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了我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要求的空白。

该标准出台前,我国儿童家具生产行业只能套用成人家具标准生产。显然,成人和儿童的承受能力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在安全性能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方面不一定适合儿童。此次新标准的制定,明确了儿童家具适用于3-14岁儿童。

该标准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使用安全警示标识等九部分内容。除了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稳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外,尤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方面作出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主要针对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在内的10种物质,具体要求与关于儿童玩具的要求类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