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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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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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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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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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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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数字产品护照数据需求定义方法
发布日期: 2026-04-08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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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欧洲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ESPR 框架下数字产品护照数据需求定义方法论》报告,为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框架下数字产品护照(DPP)的实施提供了结构化操作指南。该报告旨在通过标准化的数据规范流程,推动产品价值链的可持续性与循环性。
ESPR 作为欧盟横向可持续产品监管框架,于2024年7月18日正式生效,覆盖除食品、药品等特定品类外的大部分实体产品,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数字产品护照作为 ESPR 的关键实施工具,需整合产品识别、环境影响、物质成分等多维度信息,而此次发布的方法论则填补了数据需求定义的技术空白。报告明确,该方法论以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方法(MEErP)为基础,避免与现有标准化工作重复,聚焦于数据语义定义、优先级分类等核心问题,同时兼顾行业可行性与政策适配性。
方法论的核心框架包含四个递进步骤。第一步 “范围与背景界定” 需明确产品类别、价值链利益相关者、政策法律依据及现有数据收集实践,例如钢铁、纺织品等优先监管产品组需单独界定数据收集边界。第二步 “用例与数据需求识别” 要求通过利益相关方咨询验证政策相关用例,将其转化为结构化数据需求并进行优先级排序,区分必需项、强烈推荐项与自愿项。第三步 “设计与开发” 涉及现有词汇表复用、数据颗粒度设定(模型级、批次级或单品级)、访问权限分配及数据治理规则制定,其中数据访问采用 “角色导向、按需获取” 原则,平衡透明度与商业机密保护。第四步 “内部验证与公众咨询” 通过技术核查与利益相关方反馈,确保数据规范的完整性与可操作性。
报告强调,该方法论具有模块化适配特性,既适用于 ESPR 框架下的授权法案制定,也可扩展至电池法规、建筑产品法规等其他欧盟 特定行业立法中的数字产品信息系统。例如,电池数字护照已参照类似逻辑推进实施,而纺织品、ICT 产品等将在2027-2029年间逐步纳入 DPP 要求。数据规范的统一将减少企业合规负担,避免重复数据上报,同时为市场监管、消费者决策、循环经济实践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在技术协调方面,方法论与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联合技术委员会(JTC 24)的标准制定工作保持协同,确保数据格式、标识符、接口等技术要素的互操作性。报告同时指出,当前DPP生态系统仍处于成熟初期,跨行业互操作性、行政负担累积等问题需通过后续实践持续优化,未来将结合标准化成果与技术发展动态更新方法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