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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修订合格评定条例

发布日期: 2026-04-08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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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印度标准局发布《印度标准局(合格评定)修订条例(2026)》,该条例依据《2016年印度标准局法案》第12条、第13条与第39条制定,自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对《2018年印度标准局(合格评定)条例》作出系统性修订,明确许可与合格证书的费用缴纳、有效期、续期、暂停及撤销程序。

本次修订统一标准标志使用许可与合格证书的有效期设置,许可与合格证书的初始授予期限为最长五年,续期期限为最长五年。许可与合格证书的续期申请需在有效期届满前提交,具体时限以附表二所列适用方案规定为准。

条例将年度费用预缴作为许可维持与证书有效的前提条件。费用需在许可授予、续期时按年度预先缴纳,同时与生产报表一并提交。许可持有人与合格证书持有人需在适用方案规定的到期日前完成年度费用与生产报表的提交。到期日未收到相关费用与报表的,许可或合格证书自到期日起暂停九十日。暂停期内缴清年度费用、生产报表及五千卢比滞纳金的,暂停状态解除。暂停期届满仍未完成缴费与报表提交的,许可或合格证书自动撤销。因费用未缴纳引发的暂停与撤销程序,不适用二十一日事前告知要求,其他情形下的暂停与撤销需履行二十一日告知程序。

修订内容覆盖全部十项合格评定方案,其中方案二为基于自我声明的注册许可模式,适用于符合印度标准或产品指定基本要求的货物与物品。该方案明确申请材料包括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报告、合规声明书、授权宣誓书,境外制造商需指定印度代表并完成公证程序。方案二规定申请费、年度许可费与续期申请费为一千卢比,新增型号或范围扩展的申请费用为三万卢比,信息变更服务费用为五千卢比。标准标志的尺寸、色彩、字体与标注内容执行统一规范,标志需清晰标注许可编号与适用标准编号。

条例据《2006 年微型、小型与中型企业发展法》与《1961 年所得税法》,针对微型、小型与中型企业设置阶段性费用减免2026 年公报发布之日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微型企业与初创企业的费用减免比例为80%,小型企业为50%,中型企业为20%。2029 年 6 月 1 日起,三类企业的费用减免比例统一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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