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加强水保护的新法规正式生效
发布日期: 2026-05-13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收藏
欧盟修订地表水和地下水中污染物清单的指令于5月11日正式生效,确保这些清单与最新的科学建议保持一致,新增物质将受到更严密的监测和更严格的管控。
欧盟将相应调整三项立法:《水框架指令》《环境质量标准指令》和《地下水指令》。
新规的实施将提升欧盟水韧性,有助于实现其零污染和水韧性的宏愿。
同时,此次修订允许更灵活地适用水体状况不退化原则,以支持重要的经济活动,同时保障环境和健康保护。
新增至水污染物清单的物质
欧盟已更新其水污染物清单,纳入了新识别出的损害环境和人类健康的物质。这些新增物质基于最新科学证据,涵盖特定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永久化学品”,如三氟乙酸)、农药以及药品。
新规首次将微塑料、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指标以及敏感地下水生态系统纳入管控范围。
修订后的法律还引入了“基于效应的监测”的测试要求。该方法不是测量单个污染物,而是评估对水质的综合风险,有望让监测更加全面和高效。
此外,修订后的立法更新了清单中已有污染物的限值。六种因欧盟已采取禁用或限用措施而不再构成全欧风险的物质,被转入国家层面关注污染物清单。
该法律赋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未来修订污染物清单及其标准方面的重要职责,这与委员会促进采用符合《可持续化学品战略》的“一种物质,一种评估”方法的目标相一致。
新规还加强了跨境合作,让水体状况数据的收集与报告更具动态性。
新增简化措施
此次修订取消和简化了某些报告义务,从而减轻成员国的行政负担,使其更便于通过与欧洲环境署密切合作开发的数字工具向委员会共享监测数据。
新法律纳入了对“不恶化”的定义,并增加了在严格保障下进行两种类型活动的可能性。这些活动包括仅可能产生暂时影响的改善工程(如桥梁重建或防洪工程),以及仅迁移污染而并未实际增加污染的活动,例如建筑施工中的排水或沉积物疏浚。
下一步
成员国需在2027年12月22日前实施相关要求,并完成三项相关指令的修订转化:《水框架指令》《环境质量标准指令》以及《地下水指令》。
背景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6日通过了其关于修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物清单的提案。该指令是《欧洲绿色协议》和《零污染行动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该提案是全面审查流程的成果,得到了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的技术支持、成员国和利益相关者团体专家的意见,以及健康、环境和新兴风险科学委员会的意见。
《水框架指令》(WFD)侧重于保护和可持续管理水资源。它要求成员国利用其流域管理规划(RBMPs)和措施计划(PoMs)来保护水体,并在必要时恢复水体以达到良好状态,并防止恶化。
“良好状态”对于地表水而言意味着良好的化学状态和良好的生态状态,对于地下水而言则意味着良好的化学状态和良好的数量状态。
《水框架指令》为核心立法,另有两项附属指令提供支撑:针对地下水的《地下水指令》(GWD)与针对地表水的《环境质量标准指令》(EQSD)。相关立法要求定期审查并在必要时更新污染物清单。
信息来源: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