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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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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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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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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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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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DPP登记系统经济运营商用户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7-31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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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欧盟委员会DG Grow数字解决方案部门发布了《DPP登记系统经济运营商用户指南》。该文件系统阐述了经济运营商在欧盟数字产品护照登记系统(DPP登记系统)中进行组织注册、身份验证及DPP登记的操作流程与技术规范。
DPP登记系统依据(EU) 2024/1781《生态设计可持续产品法规》第13条设立,于2026年7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登记系统不存储完整的DPP数据,而是作为索引层运行——记录唯一产品标识符(UPI)及DPP数据托管位置的解析信息。完整DPP数据仍由经济运营商或其指定的服务提供商托管和维护。
1、组织验证:准入的前置条件
根据指南,仅有通过验证的经济运营商(Verified Economic Operators)方可在登记系统中注册或修改DPP信息。验证流程涵盖以下环节:
申请人首先通过EU Login完成身份认证,随后在登记系统中创建组织申请。组织类型分为“法人”(Legal Person)和“自然人”(Natural Person)两类,二者所需提交的信息不同。法人需提供法定名称、注册地址、国家贸易登记号(NTR,为首选标识符)、LEI、VAT或eID等标识信息;自然人需提供姓名、地址及TIN、PNO、eID、身份证或护照等标识信息。
信息提交后,系统生成一份经欧盟委员会电子密封的PDF声明文件。该文件须由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在线下使用合格电子印章(QSeal,适用于法人)或合格电子签名(QES,适用于自然人)进行签署或密封。上述信任服务须由eIDAS法规框架下的合格信任服务提供商(QTSP)提供。签署后的PDF文件需上传至登记系统并提交验证。
验证环节执行多项校验,包括文件完整性、签名或印章的有效性、证书可信度及所载信息的一致性。若全部校验通过,组织即被认定为已验证,申请人成为该组织在DPP登记系统中的管理员。若任一校验未通过,申请将被驳回,系统生成错误报告供申请人修正后重新提交。
2、DPP登记:操作流程与当前限制
组织验证通过后,经济运营商可通过登记系统执行DPP登记操作。登记系统提供两种提交方式:在线表单(适用于单个DPP)和文件上传(支持XML或JSON格式,单次最多提交100个DPP)。登记时需提供UPI——一个符合JTC 24标准的URL格式标识符。登记粒度可选型号(Model)、批次(Batch)或单品(Item)级别。
指南明确指出,电池产品组的DPP登记目前尚不可用,原因是该产品组的语义目录尚未定义。登记系统将依据ESPR工作计划,逐步扩展至不同产品组。
3、测试环境与支持资源
DPP登记系统提供独立的测试环境(sandbox),供经济运营商在不影响正式数据的前提下演练注册与登记流程。测试环境使用与生产环境相同的验证机制,但需使用不同的EU Login账号。此外,登记系统设有帮助中心,提供用户文档、FAQ、帮助台联系方式等资源。
该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欧盟DPP登记系统的操作框架已基本定型。对于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运营商而言,组织验证程序的启动与DPP数据托管安排的落实,是当前阶段需要优先处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