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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健康功能食品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6-08-05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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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第2026-338号公告,对外公示《健康功能食品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至8月31日。本次修订覆盖生产良好生产规范(GMP)、定制保健食品、流通追溯、从业人员管理多维度,大幅收紧输韩保健食品合规门槛,相关进出口企业需提前对标调整。

一、完善生产GMP配套管控标准

新规新增再加工、压缩空气、润滑剂三类车间专项管理要求,明确再加工全流程留存记录;对生产用气、设备润滑介质建立周期性检测制度,降低交叉污染风险,同步对齐国际食品生产规范,提升产品质量可控性。

二、定制保健食品标签强制新规

针对定制分装类健康功能食品增设专属标识图案,内外包装均需清晰标注保质期与“非药品”警示语,方便消费者区分品类;销售商家必须完整告知与药物同服的食用禁忌,补齐消费者信息披露短板。

三、全流通环节追溯强制化

此前仅生产商需留存生产记录,本次修订将追溯台账义务延伸至流通经销商,要求从原料、生产到终端销售全程留痕,配套专用记录系统,杜绝检测数据篡改,监管部门可全链条溯源核查产品安全。

四、从业人员与申报优化调整

新设定制保健食品管理岗位,明确6小时岗前培训、每年3小时继续教育硬性要求;优化经营者复训认定规则,停业后复业且近一年内完成继续教育可免重复参训;同时延长企业年度生产数据申报期限,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五、出口企业合规提示

国内保健食品生产、外贸企业需同步完善车间洁净介质管控记录,更新产品内外包装设计,补齐全链条追溯台账;定制分装类产品提前调整标签文字与专用图案。


来源: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 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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