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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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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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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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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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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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新规统一塑料废料“报废终止”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 2026-08-10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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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6日,欧盟通过WTO发布TBT通报G/TBT/N/EU/1229,公布《委员会实施条例(草案)》,统一全欧盟热塑性塑料废料的"终结废物地位"(end-of-waste)判定规则。条例适用于机械回收、溶剂溶解回收两类再生加工模式,拟于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后第20日生效,生效后6个月全面落地,公众意见征集截止至2026年9月20日。
一、三大核心合规判定标准
条例附录I明确再生料获得原料属性、不再归类为废弃物的硬性门槛,分为原料、加工、成品三类管控要求:
| 管控板块 | 核心要求 |
| 准入塑料原料 | 1. 严控危险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REACH 受限物质含量;2. 医疗塑料垃圾、一次性卫生吸收用品需单独去污才可投入回收;3. 外来杂质总含量≤1.9% |
| 回收加工流程 | 机械 /溶剂回收不得破坏塑料高分子主链;原料、成品分区存放,完整记录分选、清洗、提纯全工序 |
| 再生塑料成品 | 符合欧盟REACH、CLP、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仅允许用于全新塑料制品生产,不得焚烧能源化 |
二、配套管理强制制度
1. 质量体系认证: 所有再生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完整质量管控体系,覆盖原料采购监控、工艺监测、成品抽检、客户反馈记录、员工培训等全环节,每三年由认可合规评定机构或环境核查员复审,全程记录保存不少于5年。
2. 批次合格声明: 每一批再生塑料必须按附件II统一制式出具电子符合性声明,随贸易环节流转;进口商须核验第三国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认证文件。
3. 出口约束衔接新规: 对标(EU)2024/1157《废弃物运输法规》,输往欧盟境外(含非经合组织国家)的再生塑料仅允许含单一热塑性聚合物(PE、PP、PET混合物除外),规避废料出口监管漏洞。
对欧出口再生塑料企业须严控外来杂质与受限物质,建立可追溯质量体系并完成第三方评审,规范每批符合性声明。
来源:WTO/TBT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