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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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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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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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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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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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谷斑皮蠹植物产品传播途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终报
发布日期: 2026-08-31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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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向WTO提交SPS通报补编文件G/SPS/N/AUS/502/Add.27,对外公布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第一部分(植物产品传播途径)最终报告。该报告在2025年11月发布的草案基础上吸纳各方评议意见形成;针对海运集装箱传播途径的第二部分风险分析将另行发布。报告提出常态化风险管理方案,未来将取代针对植物产品通道的谷斑皮蠹紧急检疫措施;在BICON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正式更新发布前,现行紧急措施继续有效。
一、终报拟实施核心检疫管理要求
1. 高风险、其他风险植物产品(含科研用途种植用种子)三选一准入路径
来自任意国家、须实施下列管理要求的高风险植物产品(高值或低值货运、空运或海运到港)及其他风险植物产品(任意到港方式),包括供种植、供研究用途的种子,进口货物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① 仅在5类生物安全隔离设施内限定使用(Approved Arrangement class 5);
② 实施出口前检验,植物检疫证书加注新版附加声明;
③ 申请办理进口许可。
修订后的证书附加声明文本:"经处理后,已对代表性样品实施检验,未发现包括Trogoderma属(含谷斑皮蠹)在内的任何活虫"。
2. 境外处理机构资质管控
货物出口前实施除害处理的境外服务商,必须纳入澳大利亚边境前生物安全处理机构注册审批体系,可采用AFAS(澳大利亚熏蒸认证体系)或者AusTreat两套认可方案。
3. 实施节奏安排
澳方将制定配套实施安排,正式更新BICON进口条件系统,并提前向利益相关方通报;现行紧急措施保持效力,直至新版进口条件正式公布生效。海运集装箱传播途径的PRA第二部分将另行对外发布。
二、出口企业合规提示
1. 输澳谷物、豆类、油料种子、香辛料等谷斑皮蠹高风险植物产品出口企业,应密切跟踪BICON系统更新。过渡期内,继续严格执行当前谷斑皮蠹紧急检疫要求。
2. 若选择出口前检验+植检证书路径,后续须使用澳方新版附加声明措辞(原声明文本已被修订替代),旧版声明将不再适用。 出口货物开展熏蒸等除害处理时,应优先确认境外处理服务商是否已在AFAS/AusTreat注册名录内;未获注册认可机构出具的处理记录将无法满足澳方准入条件。
3. 科研试验用种植种子同样纳入上述管控范围,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提前评估:隔离设施使用、检验出证、申请进口许可三条路径的可行性。
来源:WTO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 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