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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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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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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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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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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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公共采购法规提案
发布日期: 2026-10-09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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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共采购法规提案,以一部单一规则取代2014/23/EU、2014/24/EU和2014/25/EU三项指令,并修订涉及公共采购条款的十余项部门立法。
提案的核心变化体现在规则架构、程序设置、战略目标整合、经济安全与数字基础设施五个方面。
1、规则架构
提案将公共合同、公用事业采购和特许权规则整合进一部法规。评估指出,公共采购占欧盟GDP约15%,但规则分散于超过五十项部门立法中,导致法律不确定性和行政负担。提案将分散的排除理由、横向“买什么”条款以及绿色采购授权统一纳入法规,同时从部门立法中删除相应条款。例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相关法规中的采购条款被删除,相关要求由法规第54条承接。
2、程序
提案设立两种主要程序:开放程序和动态程序,两者均可选择是否使用选择标准以及是否进行谈判。另设创新程序,用于公共买家提出社会挑战、由经济运营商开发解决方案并最终采购该方案。市场咨询被明确为标准准备工具。选择标准限于确保经济运营商具备履约能力所必需的范围,营业额要求不得超过合同估计年价值的50%,除非有正当理由。禁止无理要求先前公共部门经验。
3、战略采购
提案将最佳价格质量比(BPQR)设为默认授标方法,质量权重最低为30%,劳动力密集型合同最低为50%。公共买家可通过说明理由的方式偏离该要求,前提是质量可通过规格、履约条件或两者结合得到充分保证。环境采购获得更明确的法律基础,涵盖循环经济、资源效率、能源效率以及特定产品的强制性绿色采购要求。社会采购条款涵盖社会包容、劳动力市场整合、无障碍、工作条件改善、技能提升、性别平等和供应链人权。创新采购通过专门的创新程序予以规范,允许公共买家制定社会挑战而非固定技术规格,通过价值评估框架筛选方案,并进行测试、验证和评估。
4、经济安全与欧洲偏好
提案引入“受涵盖经济运营商”和“受涵盖货物、服务或工程”概念,依据欧盟在WTO政府采购协定及双边贸易协定中的承诺确定覆盖范围。公共买家可适用欧洲偏好要求,包括限制参与、要求最低欧盟或受涵盖原产地、或在评审中给予价格优惠或额外分数。在欧盟战略利益需要时,委员会可通过授权法案将特定采购程序对非受涵盖运营商、产品或服务关闭。提案明确其作为欧洲偏好要求的横向框架,与部门立法中的具体机制并存,除非部门立法另有规定。安全与韧性条款适用于涉及关键实体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合同,涵盖供应链多样化、供应安全、危机准备和供应链透明度。
5、数字化
提案建立基于互操作性网络的共同数字生态系统,采用统一语义标准和通用规格。关键创新是电子资格服务,围绕数字商业凭证和数字公司档案构建,实施“一次原则”。提案要求建立国家公共采购数据空间和欧盟公共采购数据空间,扩展并合理化全采购生命周期的发布义务。电子采购服务提供商须在欧洲经济区设立,由欧洲经济区自然人或法人拥有和控制,不得受第三国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或间接决定性影响,所有采购程序相关数据须存储在欧洲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