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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缺陷产品处理与处罚

发布日期: 2017-05-18 来源:tbtguide 字号: [ ]

鞋类产品有很多缺陷可能导致对公众的实质性危害,而且没有法规规定相关项目的安全性能。

关于产品的缺陷的定义在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的法规中有详细规定。该法案中的SEC2057(a)、(b)禁止使用部分的亚硝酸物质。在制鞋业中,亚硝酸盐可能存在于有些涂饰剂(如鞋油等)。

1.产品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1)设计缺陷

指由于不适当设计、产品分析、试验而形成的产品缺陷。

(2)原材料缺陷

原材料缺陷是指制造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而造成的产品缺陷,这种商品缺陷产生的危害后果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后生产者与原材料供应者之间还可以合同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制造缺陷

指由于产品装配不当或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产品缺陷,使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指示缺陷

指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提供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产品使用说明和警示说明。有些产品本身并没有缺陷,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有危险,因此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诫,如没有明确说明,则存在指示缺陷,消费者一旦发生危险、销售者、生产者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2.缺陷处理

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他人财产的安全、经营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于需要提示的产品,若无正确提示,将导致产品安装或使用时的实质性的伤害风险。鞋类产品中除了劳保鞋类防护性能和童鞋小附件的安全性能外,产品性能和功能不正确标识、高跟鞋鞋跟高度、结合牢度和抗冲击强度、功能性鞋扣的强度和结合牢度、防寒鞋的防寒性能、专项体育用鞋的安全性能等达不到使用要求具有伤害消费的风险,将成为鞋类产品中主要缺陷,缺陷产品会被CPSC 召回。

美国政府对鞋类产品的卫生安全要求特别严格。进口商品不符合标准要受到处罚,包括海关扣留货物、勒令退货、就地销毁,罚款,直至禁止进口。美国市场销售的商品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说明产品的用途、成分及含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经销店和原产国,不符合者,不得出售。

根据1930 年美国关税法第304 条及以后修订的有关美国标记规定,如果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在检查时发现商品或容器未依法按规定标出其原产地,地区行政官员将要求进口商与其办公室进行联系,将商品或容器按规定标记,或将已被通关放行的商品进行标记或运出或销毁.如不照此规定办理,将处以高额罚款。

依据美国海关法,当进口申报货物结关时那些标志不正确的进口货物除了应缴纳其它关税外,还应按从价税再付10%的税款;如果不能按照海关要求提供有关账册,有关当事人会失去进口特权和司法蔑视援引权,同样要受到处罚;依照搜查证有权对监管物和其它设施进行搜查并没收违反法律的进口商品;有权对违反海关法而应受到处罚的财产予以没收;可依照原先的诉状或宣布没收财产诉讼程序的有关财产予以没收归为国有,如果商品价值为1 万美元或不足1 万美元金额的,或者其确定后属于违禁范围的,可按照简化诉讼程序予以没收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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