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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环境部发布《纺织法》生产者延伸责任实施框架

发布日期: 2026-05-13 来源: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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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BMUV)发布《纺织品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要点》政策文件,首次就德国《纺织法》所确立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 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制度框架作出系统性阐述。

德国联邦政府联合执政协议中已将纺织品EPR列为立法优先事项,而欧盟层面修订后的 (EU) 2025/1892《废物框架指令》也强制各成员国实施纺织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因此该立法兼具兑现国内政治承诺与转化欧盟法律要求的双重功能。此外,政策文件也明确提及,推行EPR制度也是应对德国旧纺织品市场失序状况(如快时尚产业迅速扩张对现有回收体系造成的冲击)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

拟议中的《纺织法》将涵盖服装、服装配饰、家用纺织品及鞋履四大类产品,由此使得德国市场上约96%由私人家庭产生的旧纺织品进入EPR制度的覆盖范围。对于箱包、毛绒玩具和填充动物玩具等其他类别,政策文件允许公共废物管理机构与生产者责任组织自行协商是否将其随EPR制度内的纺织品一并收集,但此类产品本身并不受EPR制度的法律约束。

文件对生产者责任给出了明确的界定。根据拟议中的《纺织法》,生产者指任何首次将纺织品投放德国市场的市场主体,具体包括纺织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及相关分销商。生产者负有以下三项核心义务:

一是注册义务。 所有生产者须在将其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向主管部门完成注册。鉴于德国在电子电气设备领域已通过德国废弃电子设备注册基金会Stiftung EAR()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注册管理体系,纺织EPR的注册工作将借用现行电子废弃物管理的制度框架,通过EAR的注册与管理机制来完成。不在德国境内设立实体的生产者,必须指定一名境内授权代表代为履行包含注册、年度报告及缴费在内的全部EPR法律义务。

二是参加生产者责任组织。 生产者须加入一个或多个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将旧纺织品的收集、运输、分拣和回收等组织运作任务委托给这些组织执行。生产者既可以在多个责任组织之间自主择优选择参与,也可以选择单独履行其EPR义务而自行建立独立的组织进行管理。

三是财务责任。 生产者须承担旧纺织品从收集、运输、分拣到回收利用整个链条的全部相关费用。生产者所承担的费用水平,将根据其投放市场的纺织品数量、重量以及产品的生态设计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通过生态调节费(eco-modulation)的差异化定价机制,设计更易于回收利用、使用更高比例再生材料的产品将获得费用减免,反之则可能面临额外的费用负担,从而从经济上激励生态设计和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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