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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构建防御性贸易框架

发布日期: 2026-05-13 来源: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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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欧洲议会通过《关于保护欧盟企业、就业和产品免受非欧盟国家不公平竞争影响的决议》。该决议系统性地评估了当前全球贸易格局下非欧盟国家通过倾销、补贴、监管套利及电子商务渠道对欧盟内部市场造成的结构性冲击,并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涵盖立法、执法与行政改革的全方位行动路线图。

一、决议聚焦“系统性不公平竞争”

决议指出,欧盟正面临来自第三国(特别是中国)多行业、多渠道、多层次的不公平竞争压力。相关表现可归纳为以下四个维度:

第一,贸易扭曲型产业政策的溢出效应。决议援引德拉吉报告(Draghi Report,2024)的数据指出,中国在钢铁、电子、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电动汽车等战略性产业领域,依托于四倍于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国家补贴规模,已形成显著的产能过剩。由此产生的低价出口对欧盟同类产业构成系统性压制,严重侵蚀欧盟中小企业的议价能力与市场占有率。

第二,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套利与合规规避。决议特别关切以Temu、SHEIN为代表的非欧盟在线平台,利用欧盟当前对价值低于150欧元的跨境包裹实施的增值税与关税豁免政策,大规模倾销不合规产品。这些产品在安全标准、化学物质限制、环境合规及劳工权益保障等方面,普遍低于欧盟法定门槛,对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构成实质性安全风险,并对合规经营的欧盟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构成不公平竞争挤压。

第三,供应链透明度与追溯体系的结构性缺失。决议指出,目前欧盟对进口非食品类产品尚无强制性的原产地标签制度,导致消费者无法基于充分信息做出知情购买决策。同时,非欧盟卖家普遍缺乏清晰、可追溯的责任主体认定机制,使得市场监督机构在执法过程中面临“主体责任真空”的困境。

第四,制度性对称失衡导致的竞争环境扭曲。决议指出,欧盟生产商在安全、环境、劳工及可持续性等方面承担着全球最高标准的合规成本,而非欧盟进口商品及在线平台却在事实上规避了同等义务。这种“不对等合规负担”正加速欧盟制造业就业岗位流失,削弱欧盟战略性产业生态系统的韧性。

二、构建制度性防御框架

针对上述问题,决议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若干具有高度政策指向性的行动建议,以填补监管漏洞、强化执法效能、重建竞争对等。重点措施包括:

1.加速数字产品护照(DPP)的强制性推广。决议明确呼吁欧盟委员会立即通过必要的二级立法,将数字产品护照制度强制适用于纺织品、鞋类(包括所谓的"生态皮革"制品)、儿童产品、化妆品、电子电器及其他不合规率与风险双高的产品类别。决议认为,DPP技术的全面推广是强化现行立法执行力的关键技术路径,通过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追溯与数据验证,可以从源头遏制不合规产品的市场进入。

2.扩大海关执法权限与制度改革。决议强调欧盟理事会关于取消低价值包裹(低于150欧元)增值税与关税豁免政策的必要性,并进一步呼吁引入与WTO规则相兼容的“手续处理费”或清关手续费”。同时强调,欧盟层面的统一改革方案是避免成员国间监管碎片化与“边界购物”现象的关键前提。

3.引入“视为进口商”(Deemed Importer)责任机制。决议明确支持引入“视为进口商”这一法律概念,要求非欧盟第三方卖家所依托的欧盟境内在线平台或物流服务商承担进口商的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此举旨在突破非欧盟卖家的跨境管辖权壁垒,确保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均受到同等标准的合规审查。

4.强化原产地透明度与消费者权益救济。决议呼吁引入强制性原产地标签制度,并建立覆盖全欧盟的、多语种的在线消费者投诉接口,以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提升维权效率。

5.优化贸易防御工具的可用性与响应速度。决议呼吁欧盟委员会在收到有关倾销与补贴的证据后,对申诉方(尤其是中小生产者)提供程序性便利,包括简化申请流程、加速调查进程,并确保制裁措施(包括临时措施)的快速适用。

三、欧盟贸易政策的转型

决议是欧盟在“全球贸易秩序重构”与“内部产业竞争力焦虑”双重驱动力下,对其传统自由贸易立场的一次深度调校。该决议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欧盟不再容忍第三国企业通过监管套利、补贴驱动型低价倾销及系统性合规规避来侵蚀其内部市场。

本决议已于今日正式传输至欧盟委员会、欧盟理事会及各成员国政府与议会,预计将在未来12至24个月内转化为具体的立法提案与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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