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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发布钢铁产品数字护照内容提案 明确中间品信息披露框架

发布日期: 2026-06-22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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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ESPR 框架下钢铁产品数字护照内容提案》报告,该报告为欧盟《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明确投放欧盟市场的钢铁中间产品数字产品护照(DPP)的数据范围、粒度规则、权限体系与治理要求。

报告覆盖的钢铁中间产品是欧盟工业体系的基础材料,具体包括热轧卷、线材、镀锌冷轧卷、电工钢与不锈钢五类代表性产品,此类产品属于产业链中间投入品,不构成终端消费品,是汽车、机械、建筑等下游行业的核心原料。报告基于 ESPR 第9条与附件 III 的法定要求,结合钢铁行业生产组织特征、现有数据报送体系与利益相关方实践,形成结构化的数据提案内容。

钢铁行业生产流程以高炉 - 转炉(BF-BOF)与电弧炉(EAF)为核心工艺,生产组织分为全整合、半整合与专业化三类模式,行业内部以炉号、浇次、批次为核心追溯单元,厂内追溯体系成熟,跨企业信息交换仍以纸质或PDF版工厂检验证书(MTC)为主。报告依托39家行业主体的访谈数据,确认钢铁行业技术与质量数据数字化程度较高,环境与循环性数据的标准化与互通性存在显著差异,现有合规体系涵盖《建筑产品法规》(CPR)、《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多套数据报送规则增加行业合规成本。

报告设定的数字护照强制数据项包含产品与生产者唯一标识、关注物质信息、产品环境与循环性信息三类核心内容。产品标识以炉号为唯一产品标识(UPI),辅以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联合命名法典(CN)与欧盟综合税则(TARIC)编码;生产者标识采用全球位置码(GLN)、法人实体标识符(LEI)与欧盟注册进出口商编号(EORI),明确制造商与进口商的信息报送责任。关注物质信息依照 REACH 法规要求,披露物质名称、化学抽象服务编号(CAS)、欧盟编号(EC)、浓度与产品内位置,满足废弃物处理与安全使用的法定需求。环境与循环性信息包含产品碳足迹与再生料含量,碳足迹核算对齐 ISO 14067 与欧盟 CBAM 规则,再生料含量界定遵循 ISO 14021 标准,区分前消费者与后消费者再生料比例。

报告确定数字护照的粒度以批次(炉号)为默认层级,卷材类产品可在现有追溯体系基础上采用单品级标识,型号级数据适用于产品分类与通用技术参数标注。数据访问权限分为公开信息、合法利益方可访问信息与监管机构专属信息,产品标识、钢种分类、碳足迹等内容向公众开放,详细化学成分、再生料核算数据向具备合法利益的主体开放,符合性证书与监管记录仅向市场监督机构与海关开放。

数据治理遵循 ESPR 法规确定的责任分配规则,产品投放市场的主体承担数字护照的创建、更新与准确性责任,产品经深加工后重新投放市场时,责任转移至后续经营者。数字护照数据存储采用欧盟注册中心与分散存储结合的模式,注册中心留存唯一标识与核心元数据,详细产品信息由经营者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存储,保障数据可追溯、可核验与全生命周期留存。

报告同时明确数字护照实施的行业适配条件,强制数据项均来自行业现有生成与报送的信息范畴,自愿数据项纳入工厂检验证书全参数与其他欧盟法规合规文件,降低行业新增报送成本。报告未涉及数字护照的技术架构、数据载体具体技术形式与欧盟注册中心界面设计,此类内容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 CEN-CENELEC 联合技术委员会 24(JTC24)制定横向标准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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