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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发布钢铁产品再生含量核算与核查规则研究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6-22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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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钢铁产品再生含量计算与核查规则研究》报告。该报告依托《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框架,针对钢铁中间产品再生含量(ReCo)的核算、申报、溯源与核查提出完整技术方案,填补欧盟钢铁再生含量统一核算规则空白,为钢铁行业循环化转型提供可落地、可比对、可核查的技术依据。

报告指出,钢铁生产属于资源与碳排放密集型产业,提高再生原料使用比例是行业降碳的核心路径。当前欧盟钢铁废料供应量充足,但约 18% 废料出口境外,且废料品质参差不齐、混杂有害元素,难以满足高端钢材生产要求。同时,欧盟范围内缺少统一的再生含量定义、计算方法与核查体系,企业自愿申报数据不具备横向可比性,绿色公共采购与下游行业循环目标缺少统一标尺。

为解决上述问题,报告系统梳理了欧盟现有法规、国际标准及行业实践,包括手机生态设计法规、动力电池法规、报废车辆法规、包装废弃物法规等涉及再生含量的监管要求,以及 ISO 14021、EN 45557、ISO 22095 等国际标准与认证框架。结果显示,欧洲钢铁企业已普遍开展再生含量测算与披露,安赛乐米塔尔、奥瓦科、Outokumpu 等企业均通过环境产品声明(EPD)对外公布再生料使用比例,但核算口径、追溯模式、核查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市场信任度与数据一致性不足。

在此基础上,报告明确八项核心技术规则。统一再生含量相关术语,严格区分消费前再生料、消费后再生料、内部废料、厂内废料,明确再生含量以产品质量占比计量,不纳入生产过程内部循环废料。规范核算边界,以炼钢环节为核算核心,从铁水或钢坯凝固成型节点作为申报节点,全生命周期追溯废料来源与投入量。

报告推荐采用基于炼钢投入的核算方法,分别计量消费前与消费后再生料质量,以金属投入总量为基数计算占比,该方法与行业现有数据体系兼容,便于企业执行与第三方核查。同时,报告明确铁合金暂按原生原料核算,不区分欧盟与非欧盟来源废料,确保监管公平性。

在溯源管理方面,报告评估隔离、受控掺配、质量平衡、账面信用等五种监管链(CoC)模式,明确排除账面信用模式,避免绿色漂洗与重复计算,优先推荐受控掺配模式,确保再生成分物理存在于产品中,同时允许采用订单级或厂区级质量平衡滚动平均模式,兼顾可追溯性与生产灵活性。所有模式均需建立完整物料台账,保留炉号、批次号、质检证书等可追溯信息。

报告提出与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相衔接的核查体系,采用事前核查机制,由企业建立工厂生产控制体系,第三方机构开展核算方法与监管链审核,市场监管机构以文件核验为主,不重复开展技术评估,在保证数据可信的同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报告最终形成七项核心建议。统一再生含量定义、核算边界与计算公式,强制区分消费前与消费后再生含量。统一监管链模式,禁止账面信用模式,优先采用具备物理追溯能力的模式。建立分级核查机制,配套第三方认证要求。统一申报节点与计量节点,以钢坯凝固后为基准。将再生含量数据嵌入数字产品护照,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出台统一技术指南,对接国际标准。开展影响评估,平衡监管有效性与企业实施成本。

该报告是欧盟推动钢铁产业循环化的关键技术支撑文件,其规则落地后,将统一欧盟市场钢铁再生含量数据口径,提升再生料市场透明度与流通效率,激励企业提升废料分选与加工水平,减少对原生铁矿石、焦炭等进口原料依赖,同时为汽车、建筑等下游行业设定再生含量目标提供基础数据与核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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