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more ...
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more ...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more ...
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more ...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市县子平台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昆山
泰兴
沭阳
产业子平台
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发布钢铁中间产品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6-22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收藏
近期,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框架下钢铁中间产品有害物质要求》草案报告。报告结合 REACH、CLP、POPs 等欧盟法规,系统界定钢铁产品中关注物质(SoC)的范围、分类、信息披露规则与阈值建议,为钢铁中间产品全生命周期化学物质管控提供技术依据,同时兼顾钢材循环利用与生产合规性。
报告明确,ESPR 框架下的关注物质分为四类,包括 REACH 法规高关注物质(SVHC)、CLP 法规统一分类的危险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以及对材料再利用与回收产生负面影响的物质。其中,前三类物质依托欧盟既有化学品清单识别,第四类物质需结合钢铁产品特性单独界定,主要包括干扰再生流程、降低再生材料性能或影响再生料品质的物质。
钢铁成分中,碳、锰、硅、铬、镍等为常规合金元素,铜、锡、砷、铅、磷、硫等为残余元素。报告指出,部分合金元素与残余元素会影响钢材力学性能、加工性能与再生适用性。铜与锡在再生过程中难以经济去除,含量超标会引发热轧热脆、表面开裂,降低高端板材与线材可用性,属于典型的妨碍回收类关注物质。
经过清单比对与行业实践验证,报告确定钢铁产品中需重点管控的关注物质清单:铅同时属于高关注物质与CLP分类危险物质,砷、铍、钴、镍、碲等属于CLP分类危险物质,铜、锡属于妨碍回收类关注物质。报告未在钢铁中检出列入POPs法规的物质。
报告提出强制性披露要求,建议相关物质需标注名称、EC号、CAS号、在产品中的位置、浓度范围,以及安全使用、拆解与再生处理指引。信息统一纳入数字产品护照(DPP),浓度超过0.1%的高关注物质不得豁免披露。
报告结合GHS与CLP分类,设定披露阈值。致癌、生殖细胞致突变、生殖毒性、内分泌干扰、PBT/vPvB、PMT/vPvM、呼吸致敏、皮肤致敏等类别,触发阈值为0.1%;水生环境危害、重复接触或单次接触的特定靶器官毒性,触发阈值为1.0%。针对妨碍回收的铜与锡,结合行业公差设定更严格阈值,铜建议0.05%,锡建议0.01%,后续将结合咨询与影响评估结果进行优化。
报告同时明确,钢铁合金属于 “特殊混合物”,金属元素在合金基体中迁移性低、暴露风险与常规混合物不同,在玩具安全、废物分类等法规中已有差异化管理实践。基于此,报告建议对合金形态下的部分CLP危险物质给予审慎考量,降低不必要披露负担,但浓度超标的高关注物质仍需严格披露。
在追溯与核查层面,报告建议钢铁企业依托现有材质证书(MTC)、炉号批号管理体系完成数据报送。ISO、CEN、ASTM 等标准提供成熟的化学分析方法,覆盖铜、锡、铅、镍等元素的精准检测,企业具备落地条件。同时报告建议信息要求在授权法案公布18个月后实施,针对内分泌干扰、PBT/vPvB 等暂未纳入GHS的危害类别,可设置最长 8 年过渡期。
关于性能要求,报告提出,ESPR不得基于化学安全设置限用要求,且钢材成分与性能已由全球数千项产品标准规范,因此不建议新增额外性能限值。现有标准已对不同牌号钢材的残余元素设定上限,可满足质量与再生需求,无需重复管控。
本次草案是欧盟将化学品安全与循环经济纳入钢铁生态设计的关键技术文件。规则落地后,欧盟市场内钢铁中间产品需统一报送关注物质信息,严控铜、锡等残余元素含量,推动废钢精细化分选与再生流程升级,同时降低高端钢材对原生料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