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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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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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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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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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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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碳农业认证方法,明确矿质土壤、泥炭地与造林活动技术规则
发布日期: 2026-09-03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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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通过建立碳农业活动的认证方法》的授权法规,通过了三项碳农业认证方法,为矿质土壤上的农业与农林复合经营、泥炭地及其他有机土壤的再湿润与恢复,以及造林活动,确立了统一的技术规范。
2024年12月6日生效的CRCF法规建立了欧盟首个针对碳移除、碳农业及产品中碳储存的自愿性认证框架,规定了量化、额外性、长期储存与可持续性等通用质量准则。此后,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11月通过了(EU)2025/2358实施法规,明确了认证方案、认证机构与审计流程的运作规则。此次通过的授权法规是该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针对碳农业活动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操作规则,供运营者遵循以证明其符合CRCF的质量标准。
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告,这三类碳农业活动除了产生碳移除与减排效益外,也有助于提升景观对气候变化的韧性,支持生物多样性及其他生态系统服务,并强化生物经济所需的粮食与生物质供应的长期安全。通过提供经认证的框架,相关方法学可协助农民、林业经营者及土地管理者获取经济回报,为采用可持续土地管理实践创造新的收入来源。
法案正式生效后,各认证方案可依据该法规及实施法规(EU)2025/2358设定的最低要求,向欧盟委员会申请认可其合规性。此前,欧盟委员会已于2026年2月通过了针对直接空气捕集与封存(DACCS)、生物质能碳捕集与封存(BioCCS)及生物炭碳移除(BCR)三项永久性碳移除活动的首批认证方法。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欧盟委员会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评估,研判经CRCF认证的永久性碳移除单位是否可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这一评估结果将影响该自愿性认证框架与合规市场之间的潜在衔接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