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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七国联合通报发酵肉制品海湾技术法规草案

发布日期: 2026-11-06 来源:tbtguide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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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阿联酋、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阿拉伯、也门)向WTO提交多份TBT通报,对外公示海湾标准 GSO 1921《发酵肉制品》技术法规草案,法规覆盖各类即食发酵肉制品,包括发酵香肠、萨拉米、风干香肠、发酵肉干等产品。

该草案对原料、理化指标、添加剂、生产储运、标签作出统一规范。原料方面,肉类必须为伊斯兰教法屠宰的畜禽肉,发酵香肠禁止使用内脏肉与机械分离肉;发酵菌种应是非致病性微生物。理化指标区分干、半干两类产品,干制品水分不高于35%、蛋白质不低于18%;半干制品水分不高于45%、蛋白质不低于 15%,所有产品脂肪含量不得超过 35%。植物蛋白粘结剂、淀粉面粉类填充剂,单项或合计添加占比不得超过3.5%;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放射性物质需符合海湾配套标准。

生产储运环节,工厂需满足食品卫生标准;冷藏产品储运温度控制在4±1℃,冷冻产品‑18℃保存,冷冻产品解冻后严禁复冻,运输工具不得装运过有毒有害物质。标签除通用预包装食品信息外,强制标注肉种类、净肉占比、脂肪含量、填充剂占比等关键信息;采用酸化剂替代发酵菌种的产品,必须标注 “非发酵香肠”,非零售包装执行专门标签要求。

该技术法规参考ISO 23854:2021 及欧美相关监管实践。法规拟采纳和生效日期尚未确定,公众意见征集截止至2027年1月1日,相关企业可向阿联酋工业与先进技术部提交评议意见。对海湾国家出口发酵肉制品企业需重点关注清真、理化、标签条款。 


来源:WTO 官网;

注:转载请注明来源 “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而非 tbtgu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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