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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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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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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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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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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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CBAM指南3:隐含排放计算核心规则》
发布日期: 2026-09-02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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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指南3:货物隐含排放计算方法》。该指南系CBAM自2026年1月1日进入最终执行期后,针对非欧盟生产商最核心合规义务——隐含排放的量化——所提供的系统性技术规范,旨在澄清和实施《CBAM法规》及其配套实施法规(特别是(EU)2025/2547号实施法规)所确立的计算框架。
本指南的核心目标是将法律层面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安装层面可操作的具体监测与计算方法。其内容直接回应了从过渡期到最终期的一系列根本性变化,包括:从数据收集阶段转向财务履约阶段、报告周期固定为日历年、数据留存期延长至六年,以及显著提高了判定监测改进措施成本合理性的碳参考价格(从20欧元/吨提升至80欧元/吨)与年度成本阈值(至4,000欧元)。
在方法论层面,指南确立了从“安装-生产流程-货物”的“自上而下”排放归因路径。明确了“功能单位”的新定义:水泥产品以吨熟料为基准,而非产品吨数;化肥产品则以千克氮含量为基准,这反映了其排放驱动因素的本质。对于在同一安装内通过不同工艺路线生产的同种货物,指南规定必须将其视为一个单一生产流程,其隐含排放量为所有路线的加权平均值,以避免“资源调配”行为。系统边界定义也得到细化,明确排除了基础设施与设备的采购及维护活动。
对于“复杂货物”(即使用了其他CBAM货物作为前体的产品),其排放计算需纳入前体的隐含排放。指南对前体数据的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实际数据(actual values)仅能采自经认可的核查机构出具的、覆盖前体生产报告期的核查报告。若无法满足该条件,则必须使用(EU)2025/2621号实施法规(默认值法规)中规定的默认值,且该默认值将适用逐年递增的惩罚性加成系数(2026年10%,2027年20%,2028年起30%,化肥行业为1%)。这一设计旨在激励进口商和生产企业优先采用经核查的实际排放数据。
间接排放(即消耗电力所产生的排放)的处理规则也得到明确。其仅对水泥、化肥及烧结矿等特定货物适用,但会通过前体机制传递至钢铁等下游产品。关于实际排放因子的使用,指南规定了严格前提:必须证明与发电方存在直接技术连接,或具备符合特定条件的物理交付型购电协议(PPA),并配以智能电表数据等证据。纯粹金融性质的虚拟PPA不被认可。
此外,指南对安装运营商的监测计划(Monitoring Plan)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使用英文编写、涵盖对源流和排放源的完整描述、以及建立包含风险评估、数据质量保证和职责分离在内的控制系统,以确保数据的可核查性。这些技术规则的最终落地,将直接决定2027年起欧盟授权申报人所需购买和清缴的CBAM证书数量,从而实质性影响高碳密集度产品的贸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