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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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产品。其范围包括家电、儿童用品(包括玩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由于消费品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其安全性被各个国家所重视。欧盟、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先后发布自己的消费品安全法规(法案),如欧盟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和各种特殊产品安全指令,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案》(CPSC)及《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加拿大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ACL)。这些法规(案规)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以保护本国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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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食品贸易国际化,食品安全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挑战和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各国纷纷建立相应的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为了顺利跨越这些技术壁垒,出口企业必须付出很大精力关注频频发生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研究专题旨在对我国食品出口企业遭遇到国外市场的主要技术壁垒,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帮助我国食品出口企业跨越目标市场国的技术壁垒,从而顺利进入目标国市场。
能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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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能源的利用改变着整个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面貌。随着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呈急剧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在传统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遭遇了瓶颈,由此引发的资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国政府已经开始加大对能源节约的研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各项节能减排技术,并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保证各项措施的成效,如日本的领跑者计划、欧盟的生态设计指令、美国的能源之星等。研究国外能源与环境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帮助相关出口企业积极应对技术壁垒,降低经济损失。
一带一路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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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作题为《弘扬人民友谊 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题为《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提出共同建设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倡议。
陈慧敏,女,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区域标准化研究。科研项目:先后主持江苏...
程光伟,男,1984年4月出生,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纺织及轻工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科研项目:先后参...
刘颖,女,1977年1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原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博士后工作站出站博士后(化学与工程专业),高...
庞淑婷,女,1985年12月出生,浙江大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博士,原国家质检总局WTO/SPS通报评议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农业...
冯竹,男,1990年2月出生,河海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在读,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机电能效方向),食品添加剂研究。科...
汪洋,女,1989年7月出生,南京医科大学药物分析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农产食品、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工作,熟悉气相色谱、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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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CBAM指南5a:水泥行业特定指南》
发布日期: 2026-09-02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字号: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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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CBAM指南5a:水泥行业特定指南》,针对水泥行业的生产工艺、系统边界及隐含排放计算方法提供技术性规范,旨在协助非欧盟水泥生产企业满足2026年起生效的最终阶段合规要求。
水泥行业在CBAM最终阶段面临的核心规则变化集中于功能单位的重新定义。根据(EU)2025/2547号实施法规(《方法论法规》)第4条第5款,水泥产品(铝酸水泥除外)的隐含排放须以“吨熟料含量”而非“吨水泥产品”为计算基准。指南进一步明确,对于CN代码2523 10 00(水泥熟料)、2523 21 00(白色波特兰水泥)、2523 29 00(其他波特兰水泥)及2523 90 00(其他水硬性水泥),功能单位均为吨熟料。熟料含量(即熟料-水泥比,CCR)须通过实验室分析或物料平衡计算确定,并作为排放分配的核心参数。
在系统边界界定上,指南将水泥行业货物区分为简单货物与复杂货物。水泥熟料和煅烧粘土(TARIC 2507 00 80 80)被定义为简单货物——前者是水泥生产的核心前体,后者可作为熟料替代品用于调节水泥性能。水泥(铝酸水泥除外)则属于复杂货物,其隐含排放须计入前体(熟料及煅烧粘土)的排放贡献。矿渣、粉煤灰等矿物添加剂虽在水泥生产中广泛使用,但因其不属于CBAM货物范畴,不视为前体,其排放仅通过生产过程的直接和间接排放体现。
排放核算层面,水泥货物须同时纳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涵盖燃料燃烧排放(窑炉燃料及非窑炉燃料)、原料碳酸盐分解过程排放、原料中非碳酸盐碳的排放,以及废弃水泥窑粉尘或旁路粉尘的排放。指南针对水泥窑粉尘排放提供了专门的核算方法——可采用0.525 t CO2/t粉尘的标准排放因子,或通过安装特定的熟料排放因子与粉尘部分煅烧度的乘积进行计算。间接排放则依据电力消耗量与相应排放因子的乘积确定。对于含生物质组分的替代燃料(如生活垃圾衍生燃料),其生物质部分的CO2排放可按零值处理,前提是符合《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的相关规定。
指南通过一个综合性算例演示了两种核算路径:其一为独立生产流程法,分别计算熟料生产和水泥粉磨两个生产流程的排放,再按熟料含量归集至最终水泥产品;其二为“气泡法”(bubble approach),将两个流程合并为一个系统边界,简化监测要求。算例显示,在特定假设条件下(电力排放因子0.626 t CO2/MWh,CCR为0.95),波特兰水泥的总隐含排放为0.877 t CO2/t水泥。在此基础上,免费配额调整(FAA)的计算须依据(EU)2025/2620号实施法规(《免费配额调整计算法规》)执行,2026年CBAM因子为97.5%,跨部门修正系数暂定为1.0。据此,100吨波特兰水泥的CBAM证书清缴义务为26张证书(扣除免费配额调整61.7 t CO2后)。指南特别指出,采用气泡法的运营商在计算免费配额调整时,仍需额外监测中间产品的质量数据,因不同生产步骤适用不同的CBAM基准值。